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北京 淘汰 39.1(万辆);天津 淘汰 14.3(万辆);河北 淘汰 66(万辆);山西 淘汰21.6(万辆);内蒙古 淘汰 16.8(万辆);辽宁 淘汰34.9(万辆);吉林 淘汰17(万辆);黑龙江 淘汰20.5(万辆);上海 淘汰 16(万辆);江苏 淘汰30.7(万辆);浙江 淘汰28.1 (万辆);安徽 淘汰25.8(万辆);福建 淘汰9.9(万辆);江西 淘汰14.6(万辆);山东 淘汰42.8(万辆);河南 淘汰28.2(万辆);湖北 淘汰18.5(万辆);湖南淘汰15.2(万辆);广东 淘汰 49.3(万辆);广西 淘汰 10(万辆);海南 淘汰2(万辆);重庆淘汰5.7(万辆);四川 淘汰17.6(万辆);贵州 淘汰6.9 (万辆);云南 淘汰14.7(万辆);西藏 淘汰0.38(万辆);陕西淘汰13.4(万辆);甘肃 淘汰7.2(万辆);青海 淘汰2(万辆);宁夏淘汰4.4(万辆);新疆淘汰7.5(万辆)。 让山更青,水更清,天更蓝,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日出台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以上全国31省(区、市)。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非重点地区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 东风随车吊厂家友情提醒:要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各地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从严查处检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鼓励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实行让利销售,通过市场手段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等措施。各地要尽快制定淘汰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