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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开罚冒黑烟上路车辆,随车吊获悉目前已开展机动车路查抽检

作者:龚一恒 来源:未知 日期:2014/6/17 9:35:14 人气: 标签:国四随车吊
导读:吉林长春开罚冒黑烟上路车辆,随车吊获悉目前长春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日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机动车尾气管理专项行动,对路面行驶的抽检超过排放标准…
    吉林长春开罚冒黑烟上路车辆,随车吊获悉目前长春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日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机动车尾气管理专项行动,对路面行驶的抽检超过排放标准的“冒黑烟”车辆,将按照《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200~1000元罚款。
    而据国四随车吊厂小张所知,此次路查抽检点将设置在不影响交通的主干道一侧,具体位置由交警支队与环保局实地查看后共同确定。两部门将不间断联合执法,现场处置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各县(市)及双阳区结合实际,自行开展路查抽检工作。抽查中,两部门将重点抽查冒黑烟车辆(军车、特种车辆和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核查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抽检机动车尾气。对市区内行驶车辆,随机抽查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粘贴情况,抽检机动车尾气。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查处。
    另据东风随车吊介绍,冒黑烟是指柴油发动机在一定条件下引起燃料燃烧不充分,并排放出夹杂大量黑色碳微粒的黑色尾气的现象。抽查时,环保部门确定尾气排放是否超标,汽油车采取双怠速法(GB18285-2005),柴油车采取不透光烟法(GB3847-2005)检测,检测结果当场就可以出来。
    “黄标车”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第六条予以处罚。车辆未按规定粘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并由环保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车辆经现场抽检确定尾气排放超标的或者, 拒绝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检的,情节严重的,也由环保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随车吊厂家提醒,咋们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合格的尾气达标的国四专用车型,让您的专用车畅通无阻,不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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