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随车吊获悉从7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日期:2014/7/2 10:36:55 人气:
标签:
东风随车吊
导读:2014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办法》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
2014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在《办法》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该《办法》明确要求,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在出厂前,都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进一步明确并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并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原则上按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东风随车吊建议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今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等道路货运车辆的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通过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对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水平起到引导作用。在政策层面可以起到鼓励一些安全性能较低车辆替代和退出,引导客车、货车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促进产品信息通讯技术升级。同时,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建设货运公共信息平台工程也为相关方面提供商机。
|